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網信辦、公安部關于整治“自媒體”網絡亂象的部署要求,進一步規范寧夏“自媒體”傳播秩序,遏制“自媒體”網絡亂象,營造清朗網絡空間,自治區黨委網信辦、自治區公安廳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整治“自媒體”網絡亂象專項行動。
以“推動形成良好網絡生態”為工作目標,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網絡亂象,聚焦“自媒體”發布虛假信息、假冒仿冒官方機構、“體育飯圈”違規行為等五類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整治,具體包括:
(一)堅決打擊“自媒體”發布傳播謠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虛假消息
打擊“自媒體”造謠傳謠一是編造虛假事件、捏造災難事故、案件等謠言。二是使用異地新聞嫁接拼湊,選取無關人物、圖片、音視頻惡意關聯,移花接木制造虛假消息。三是針對發生的突發熱點事件,發布聳人聽聞的陰謀論、虛假信息。打擊“自媒體”炮制有害信息借公共政策、重大災難事故、社會熱點事件等,斷章取義歪曲解讀、顛倒是非抹黑攻擊、渲染悲情煽動對立,制造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干擾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害信息。打擊“自媒體”惡意炒作通過編發虛假不實新聞信息,集中發布相似文案、多賬號聯動發文等手段,對明知或應知為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傳播的行為。在謠言、虛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實的情況下,仍盲目跟風、搬運傳播的行為。
(二)堅決取締假冒仿冒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和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取締利用賬號名稱信息假冒仿冒的“自媒體”一是在名稱、頭像、簡介等賬號名稱信息中,假冒仿冒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的“自媒體”。二是在賬號名稱信息中擅自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理名稱、誤導公眾的“自媒體”。三是冒充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人員的“自媒體”。取締利用信息內容假冒仿冒的“自媒體”一是謊稱所謂熱點事件當事人、親友或相關人員爆料案事件線索細節等內容引發炒作的“自媒體”。二是篡改、截取官方新聞發布會、通報等部分內容,制作發布假通報等信息的“自媒體”。三是在直播間或短視頻背景中假借與電視新聞節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自媒體”。取締無專業資質假冒仿冒的“自媒體”一是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資質,違規開展新聞采訪、發布新聞信息的。二是冒充教育、司法、醫療衛生等領域專業人員,發布專業領域信息的。
(三)全面整治“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
從嚴整治“自媒體”蹭炒熱點吸粉引流打著幫扶、救助等旗號,在災難或事故現場、熱點事件發生地,熱點人物相關地等場地開設直播、拍攝視頻,消費災難,借勢引流。從嚴整治“自媒體”造熱點博流量一是在重大案事件發生后以惡意揣測、散播陰謀論、關聯集納等方式挑動公眾情緒。二是刻意選取高關注度話題,發布爭議性、誤導性言論。從嚴整治“自媒體”利用弱勢群體進行流量變現一是哄騙老年人、利用未成年人惡意擺拍或開設直播進行非法牟利等活動。二是欺騙、引誘殘障人士,通過賣慘、惡搞、虐待等違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
(四)從嚴管控網絡直播違法違規行為
編造虛假場景人設無底線帶貨營銷編造虛假“扶貧”“助農”“患病”等場景,通過“扮窮”“賣慘”誘導網民購買低質偽劣商品。傳播“色情”信息直播過程刻意展示帶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動作,在評論區發布“色情”“擦邊”內容。通過在直播中展示二維碼、在評論區發布聯系方式或網址鏈接等形式傳播涉黃違法有害信息。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權益直播互動中污言穢語,拉踩引戰、互相挑釁、攻擊謾罵,刺激打賞。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無底線的懲罰方式博眼球、賺流量。
(五)嚴厲打擊“自媒體”針對“體育飯圈”違規行為
在亞冬會等重大體育賽事期間,對運動員、教練員發布惡意攻擊謾罵言論,甚至造謠抹黑、挑動對立,煽動運動員粉絲群體進行拉踩引戰,實施網絡暴力。
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強互聯網安全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網民舉報,從嚴整治問題突出的平臺和賬號,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責任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網絡生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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